因公外出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
一、因公外出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
依据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五)项之规定,员工在因公出差过程中,由于工作任务而导致的意外事故伤害,应被认定为工伤。
此外,如果员工系受到雇主的指令或工作需要,而必须在工作场所之外进行某种活动时发生的意外摔倒受伤事件,其亦可按照上述条款,归类为因公外出期间所遭受的意外伤害,同样属于工伤范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因公外出遭遇机动车事故,索赔时应提供哪些证据
需提供以下证据: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
3、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医疗发票。
4、鉴定费发票。
5、医院出具的护理证明。
6、受害人工资证明。
7、护理人工资证明。
8、处理交通案件的费用。
9、营养费证明。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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