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劳动合同可以申请赔偿吗
一、没劳动合同可以申请赔偿吗
若未能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主张赔偿是完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明文规定:
“凡涉及建立劳动关系的事项,都应签署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却仍未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就必须按照每月两倍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薪资;
而若是违反了这方面的相关规定,仍然未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则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每月也需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没劳动合同十级伤残工伤赔偿
工伤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一种是视同工伤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工伤的赔偿,伤残十级的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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