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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务合同自动离职需不需要赔偿公司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5-14 阅读: 112次

一、没有劳务合同自动离职需不需要赔偿公司

在缺乏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有员工自身决定离任,公司将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补偿金。

员工自主选择离开岗位,可视为与雇主经过充分协商后解除劳资关系,这种情况下,雇佣方无需向雇员支付经济补偿。

然而,即使雇主并未给予相应的赔偿,仍然不妨碍雇员要求的额外报酬。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所规定,雇主自雇佣员工之日算起,若至多一年未能与其签署正式的书面劳务合同,则必须每月向员工支付两倍的应得薪资。

然而,对于自动离职者,由于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解除劳资关系,因此必须赔偿雇主因该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不过,关于雇主所遭受的实际损失,雇主要负责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以证明其确实存在损失。

如果确认存在真正的损失,那么可以从员工的当月工资中进行扣减。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没有劳务合同工伤认定怎么进行

没有签订劳务合同进行工伤认定的话,应该在申请时,需要受伤职工提供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证、工资卡的银行交易记录、工友的证明等。另外,应该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有劳务合同自动离职需不需要赔偿公司”,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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