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住院其间有其它病怎么办
一、工伤住院其间有其它病怎么办
在接受工作相关致伤的治疗过程中,若不幸引发其他医学上的疾病,本病例并不具备工人伤残保护险的提供资格。
然而,如有医疗护理保险覆盖的情况下,现行的程序是患者有权使用个人医保卡片进行费用报销。
若医保无此项覆盖范围,则所有与工伤事故有关的医疗费用均应由受害工人类承担。
但在此基础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所规定的医疗用品名录、治疗方案、医疗系统设施级别以及紧急检修和紧急救治的医疗费用可纳入医保保障体系内,并可通过医保卡进行相应的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工伤住院时间长短跟赔偿有关系吗
1、工伤住院时间长段与赔偿没有关系。住院费用,几乎都给报销的,不管住多久。但也要按医生建议为准。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住院其间有其它病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