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工伤保险出了工伤怎么办
一、没有工伤保险出了工伤怎么办
在用人单位未能依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时,倘若劳动者遭受了工伤事故,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所有相关的工伤赔偿责任。
如若用人单位未能履行此项义务,那么将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垫付,而后再向用人单位进行追偿。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在接受此种情况教育后,能够及时补缴所拖欠的工伤保险费用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此时,多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共同按照法定程序核实清理由人工伤保险基金在先行垫付时所产生的新费用,经核准无误之后再由双方依先后顺序予以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没有工伤保险出了工伤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受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向用人单位追偿;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法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有工伤保险出了工伤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