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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后工厂不理怎么办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5-08 阅读: 94次

一、工伤死亡后工厂不理怎么办

若您因工作原因遭受身体损害而选择向用人单位提出劳动仲裁乃至相关法律诉讼程序时,您有权基于工伤程度向该雇主索赔医疗费用、停工疗养期间的薪酬、以及一次性的伤残补贴等等。

同时,若涉及到未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支付加班报酬、以及社会保险未足额缴纳等状况,您同样有权主张上述权益。

请注意,劳动损害鉴定与赔偿请求的有效期只有一年。

在此之前,您可先行向用人单位主张自身合法权利,若对方拒绝履行责任,您可以寻求与劳动仲裁委员会以及鉴定机关进行协调,采纳重新鉴定的建议或是索取已发出通知的副本存档,并且必须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上述事宜。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死亡后父母抚养费怎么算

工伤死亡后,父母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本人工资×30%,孤寡老人每月在前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死亡后工厂不理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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