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工伤
一、如何申请工伤
1.所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和雇佣单位的工商登记材料;
2.复印证或者是其他有证据说明存在劳动力雇佣关系或者雇用关系存在的相关材料;
3.事故发生当时的病例、权威医院的诊断证明书以及法院的记录等等医疗方面的材料;
4.如果这起事故涉及到机动车辆的损伤或伤亡情况,则需要提供交通警察部门所出具的事故责任划分书或者其他能充分证明的文件。
在获得了相关的文件之后,请务必及时和劳动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是否还需要提交进一步的材料。
最后将等待工伤认定书或若是无法被接受的情况下会收到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针对可能出现的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未予采纳的情况,可以考虑下列几点:
1.这个案件是否属于有别于工伤的其他种类,那么就需要采取对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2.是否需要申请再次进行认定或者向上一级劳动主管部门做出详细的书面汇报;
3.是否需要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这里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的地点与工伤认定申请受理机关相距甚远,用人单位无法在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形。如从事远洋运输的职工在运输途中发生事故,要求其所在单位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确实难以做到等情形。
二、如何申请工伤鉴定在哪里申请
申请工伤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如何申请工伤”,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