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骑车摔伤算不算工伤
一、下班途中骑车摔伤算不算工伤
骑行下班时不慎跌落并不属于相关工伤范畴。
职工如果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则应被视为工伤:
首先,必须是在正常上班时间及工作地点内,因为任务或职务原因而遭受了意外伤害;
其次,如果是在正常上班时间前或之后在工作区域之内,进行与工作内容相关的准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遭受了意外伤害;
再者,如果在正常上班时间及工作地点内,因为执行职务而遭到了暴力或其他超出自身预期的损害;
此外,凡是患有与职业有关的疾病者也属于工伤范围;还有就是,当员工在出差期间,因其职务关系而受伤或因事故而失踪者亦可被视为工伤;
最后,在上下班过程中,如果遭遇了并非由自己主要负责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而导致受伤,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然而,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当事人的行为应被认定为工伤的其他特殊情况,仍需按照相应规定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下班途中骑电动车摔伤是否能认定工伤
下班途中骑电动车摔伤,如果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是骑车自己摔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劳动者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点和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应当支持。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下班途中骑车摔伤算不算工伤”,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