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单位不同意辞职怎么办
一、没签合同单位不同意辞职怎么办
若贵司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与您签署劳动合同即已卓有成效地建立了劳动关系,则据此事实本身已然构成违法行为。因此,您完全享有任意时间内向贵司提出离职请求的权利,无需再次提交任何形式的辞职申请,亦不必经过贵司内部任何人员的审批许可。基于以下几点,您可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相应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理由:
(1)若用人单位存在相关违规行为,您可以立即离开工作岗位。
同时,贵司还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向您支付每服务满一年应得一个月薪资之经济补偿金;
(2)为贵司撰写书面辞职通知;
(3)“通知”文件应确保由单位签收,如单位拒不签收,可采用挂号信或快递等方式进行送达,并保留通知送达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依上述表述之理由与贵司辞去现职,倘若贵司未能按照上述规定履行责任,未予支付相关费用,您可径直前往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在此过程中,您将享受到免除仲裁费用以及无需聘请律师的优惠待遇。经由劳动仲裁所下达的裁决书,如贵司仍拒绝赔偿,您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没签合同单位不给赔偿如何办
1、若一个月内,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2、若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单位拒不签订的,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3、若超过一年,单位拒不签订的,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前往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可以用这些资料来证明劳动关系:考勤表、出入证、员工卡、工作证,工友证言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签合同单位不同意辞职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