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伤九级赔偿标准
一、上海工伤九级赔偿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九级工伤所能享受的各项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内容:
(1)与治疗工伤有关的医药费用及康复费用的支付;
(2)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等待遇;
(3)前往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时所需预见的交通及住宿费用;
(4)残疾辅助装置的安装以及配置所需的相应费用支出;
(5)由于生活无法自理而需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护理费用。根据所处的生活状态不同,护理费用可分为三类,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种情况,其对应的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50%、40%或30%进行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上海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
1、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3、辅助器具费用;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4、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上海工伤九级赔偿标准”,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