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不想干了可以直接走吗
一、签了劳动合同不想干了可以直接走吗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即便已经签署,劳动者仍有权离开,具体方式如下:
其一,职工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和友好磋商,达成双方共识后撤离劳动关系;其二,若已过试用期,则须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如仍处于试用期,则只需提前三日通知即可;其三,若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劳动者可通过单方行使解除权予以解决:
例如,用人单位未能依法依规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或者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及约定及时、足额地发放员工工资;又或者是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被认定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且严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等;
此外,职工作为弱势群体,当所在单位出现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效力丧失的情况,也应给予支持和保护;
再者,处在上述规定情况下的劳动者还可以通过立即行使解除权,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参与处理:
首先,因为用人单位的错误指挥或强硬命令使得风险作业危及其人身安全;
其次,用人单位采用暴力行为、威胁手段或是非法束缚人身自由等方式强迫劳动者继续劳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签了劳动合同,但公司没交社保,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签了劳动合同不想干了可以直接走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