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违约金一般多少钱
一、劳动合同违约金一般多少钱
针对劳动合同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只要其并非显著过高,皆可由劳资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规定,对于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并无明文法律规定。
然而,鉴于实践操作中,劳动合同普遍参照借鉴普通民事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规定,因此,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问题逐渐引起关注。所谓违约金,乃为签订合同时,缔约双方约定一方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某项约定,必须向对方支付特定金额之现款。此项债务条款需在合同文本中予以明确注明。又鉴于日常生活中所提到的劳动合同违约金,实则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署的劳动合同中,一旦有一方无法履行其中的某项义务或约定,就必须按合同约定向另一方支付相应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违约金的情形仅限于两种: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设定违约金。而用人单位设定服务期的情形只限于一种情形,即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设定违约金。
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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