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公司不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一、员工辞职公司不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倘若从原就职公司离职之后,原公司未能给出相应的离职证明,那么作为该员工来说,他/她可以考虑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进行适当的协商讨论。
建议先与其所在公司联系,明确表述自身的诉求及面临的状况,以期通过交流达成共识;
其次,选择向劳动法律部门进行投诉反映。
若经反复磋商仍无成效,可选择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行使权益申诉权,确诊投诉理由为要求原公司提供离职证明,劳动监察部门将会获得介入的权力,并有权责令其尽快给出离职证明文件;
再次,可进行劳动仲裁行动。
若经过以上的投诉途径仍旧未能解决问题,员工则可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申请,明确要求原公司出示离职证明。
尽管劳动仲裁的处理流程相对较慢,然而它依然被视为一种有效的解纷方式;
此外,还需视情况妥善保存求职方面的相关证据。
当步入寻找新职业生涯的过程中时,老员工们应当始终牢记充分保存所有重要的求职凭证,例如简历的投放情况、面试记录以及与可能成为新东家的企业之间的洽谈纪要等,以便于在必要时能够出示这些证据,以此证明他们自离职以来一直都在积极地寻求新的职业机会;
最后,如果的确由于原公司没有提供离职证明而导致无法成功入职新公司的话,那么该员工还有权向原公司索取由于此类缺失所带来的经济补偿。
该赔偿款额的计算标准可参考预计获得的新工作薪资水平或者该员工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的月均薪水。
值得一提的是,未经员工同意便拒不出具离职证明其实是违反了相关的劳动合同法规的。
其中明文规定雇主必须有为员工提供有关其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之书面证明的职责。
如遇此种怠惰之举,员工有权要求雇主立即更正行为,并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员工辞职公司要扣培训费,是否合法
员工培训是作为员工的一项福利,公司从员工工资内扣除培训费属于违法的,但是对于特别的专门培训,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公司要扣培训费合法。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员工辞职公司不开离职证明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