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开除员工的规定有哪些
一、劳动法开除员工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员工辞退规定如下:
1、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岗位要求者;
2、严重触犯公司制度者;
3、严重渎职或舞弊者;
4、多重劳资关系者;
5、刑事犯罪者。
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可根据以下几个因素来决定是否解雇员工:
1、协商解除。
双方达成一致意愿后即可终止劳动关系。
2、过失性辞退:
当劳动者出现以下违约行为时,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其劳动关系:
a.无法胜任岗位试用期要求;
b.严重破坏公司制度;
c.严重玩忽职守并为公司带来重大损失;
d.与其他公司存在多重劳动关系,影响工作任务完成,且屡教不改者;
e.采用欺骗、威胁手段或利用他人无助,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签订或更改劳动合同导致合同无效的;
f.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综合来说,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除与工人劳动关系的强制性措施,根据工人违规行为可分为违纪辞退及非违纪辞退两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劳动法合同签订期限是什么
劳动合同一般签订两三年,也可以签订十几二十年,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按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分别指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法开除员工的规定有哪些”,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