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用未成年工人犯什么法而且没有签合同
一、饭店用未成年工人犯什么法而且没有签合同
则将根据劳动行政部门的要求来纠正此错误行为,并承受相应罚款;
并且,倘若情况较为严重,用人单位还可能被取缔其营业资格。
同样,当企业使用童工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会按照每位童工每月5000元罚款的标准进行处罚。
另外,如果是在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环境中雇佣童工,那么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确定的罚款额度或按照每个月每位童工5000元的罚款标准,来实施最高程度的惩罚措施。《未成年保护法》第六十八条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二、饭店用童工如何处罚
饭店用童工按照下列标准处罚:
1.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2.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3.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商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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