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扣工资,劳动监察怎么处罚
一、克扣工资,劳动监察怎么处罚
在劳动法律体系中,雇主不得无理由地减少或扣除员工的薪资以及奖励性报酬。
如若雇主出现此类违法行为,便构成了对《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违犯,应当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进行相应处罚。
以下为两种可能的处理方式:
1.如若您还是在为雇主提供服务,您有权通过以下两条路径索取工资:
(1)前往本地区的人力资源与社会安全管理部门的劳动监管机构进行投诉;
(2)需要的话也可向本地区的人力资源与社会安全管理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庭申请仲裁,主张您应得的工资收入。
如果在此过程中,雇主没有与您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您还可以请求获得未签订劳动合同时长的双倍工资差额补偿。
假如您因为薪资被拖欠而主动解除与雇主的劳务关系,那么您还有权要求获得离职补偿金。
2.假使您此刻正为某位私人个体工作,那就不再属于劳动关系范畴内。
您可以径直前往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状告这位个人雇主,并请求他支付您应得的薪资报酬。
关于未按时支付的薪资部分,雇主应该按照尚未支付的总金额的50%以上,但不能超过100%这个比例,额外支付给您赔偿金。《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克扣工资怎样按劳动法补偿和赔偿呢
克扣工资的赔偿金是按单位应付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来计算的,但一般只有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支付单位仍逾期不付的情况下才要支付该赔偿金。若劳动者因此与单位解约的,则经济补偿以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一年,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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