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加班费怎么算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加班费怎么算
在没有合法劳动合同时,有关加班薪酬方面亦应参照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所享有的标准,实行同工同酬原则。
当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延续工作时长,其所需支付的费用不应低于正常工资的150%;
对于在休息日安排员工进行非必要工作而又未能提供合理休息途径的情况,用人单位需支付的工资额度不应低于正常水平的200%;
若在法定节假日仍要求员工继续工作,则相关支付规定还应该不低于正常工资的300%。
值得强调的是,未签署相应劳动合同时,企业用人行为已被视为违法,用人单位如在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年期间内,仍未能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就应当向劳动者做出合理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受工伤用人单位应该赔偿吗
虽然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工伤员工依然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可能存在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因此工伤赔偿都应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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