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要签劳动合同吗
一、试用期要签劳动合同吗
在试用期间,职工有必要签署劳动合同以保障自身权益,然而,单方面针对试用期设定的合同是被禁止签署的。
实践中,当劳动关系确立之时,必须积极捍卫书面劳动合同的起草。
已经建立了劳资关系但是没有进行书面劳动合同签约的情况下,相关法律要求企业应从劳动者开始工作的那一天起一个月内完成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
对于劳动合同期限从三个月到不足一年的时间范围内,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
若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一年但不足三年的,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
若是三年及以上的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也不可超过六个月。
同样,同一家企业不得对同一名员工重复设定试用期。
只有通过劳动合同设定试用期的情况下,才会产生相应的试用期效力,否则这段时期将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要求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百分之80吗
试用期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百分之80。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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