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内容
若雇佣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时,劳动者可选择解除与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约:
(1)未能向劳动者履行在劳动合同中承诺提供的保护措施或者工作环境的责任;
(2)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以及全额支付给劳动者应得薪酬;
(3)未依法缴足并维持劳动者所需的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
(4)企业内部的纪律规范或日常管理标准等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劳动者的权益构成侵害;
(5)由于法定原因导致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所述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受到质疑或者失效;
(6)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明确指出,劳动者可以根据特定背景情况下解除与其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时,也可参照执行。
当雇佣方采用暴力、威胁或是非法手段来强迫劳动者进行工作,或者在工作过程中采取违法指令导致危险行为威胁到劳动者人身安全的状况下,劳动者有权立即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无需提前通知雇佣方任何要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合同分为多少种形式
以合同期限为标准,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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