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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决定书下来就可以赔偿了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4-07 阅读: 150次

一、工伤决定书下来就可以赔偿了吗

工伤认定结果出炉后,您别慌着伸手要钱。

咱国家的法律说,劳动者,在拿到工伤认定书的那一刻起,就要马上行动起来去做工伤鉴定。

一旦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劳工们就可以遵照这个结果,向所在公司申请应有的工伤赔偿。

可是但凡咱们的劳工受过伤,而且还让他们的劳动能力大打折扣的话,那就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了。

经过专家们评定,确定了伤残级别后,工伤保险部门就会按照相对应的伤残等级,给予一笔不菲的工伤赔偿费用。

还有就是,若我们的工伤员工并未遭受特别严重的伤害,身体上既无残疾,又不影响他们的劳动能力时,那么在拿到那份工伤认定决定书之后,就能够直接去找工伤保险部门申请享受工伤福利了。《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资料和程序

1.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

2.社保局决定是否受理;

3.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二、未经认定工伤可要求工伤赔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没有做工伤认定的,应该做工伤认定,然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如果因用人单位原因不能认定工伤的,由用人单位赔偿。未经工伤认定不能直接起诉要求工伤赔偿,但按照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是可以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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