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的赔偿一样吗
一、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的赔偿一样吗
1. 请注意,工伤鉴定与司法鉴定的伤残赔付标准并不完全相同。
对于工伤鉴定及其索赔事宜,皆遵循《工伤条例》之规定,由劳动部门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门作为主导机构,全面负责该项事务。
2. 相比之下,司法鉴定则依据《人身损害残疾程度评定标准》开展工作,其主导责任主要由公安系统承担。
若您当前正面临工伤困扰,应当明确知晓,劳动鉴定委员会、劳动部门乃唯一具备法律效应的官方机构,且其职权范围无法被其他任何机构所替代。
3. “司法鉴定”在此特指在诉讼活动中所采用的专项技术或特殊知识,以针对诉讼中所涉及到的复杂性问题进行鉴别、评估并提供科学、准确的鉴定结论。
简言之,司法鉴定可理解为在诉讼程序中,对于案件所涉及的专业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特定的法定鉴定机构进行审理、裁定并出具相应报告的行为。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二、工地工伤伤残鉴定10级怎么赔偿
工地工伤伤残鉴定10级的赔偿标准是: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即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伤残鉴定和伤情鉴定的区别
伤残鉴定和伤情鉴定的区别为:
1.适用范围不同。伤情鉴定,适用于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伤残鉴定,适用于民事案件。
2.鉴定机构不同。伤情鉴定是由公安机关委托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伤残鉴定一般由当事人自行委托或申请法院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3.等级划分不同。损伤程度分级:重伤、轻伤、轻微伤。致残程度分级: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到十级,每级致残率相差1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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