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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咨询电话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2-25 阅读: 105次

一、劳动监察咨询电话

1、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是12333,如果遇到有劳动单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况,可以拨打12333进行举报、投诉。此外,大多数地区是24小时人工服务,如需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电话,可以拨打114进一步咨询。

2、也可以尝试以下途径获取劳动监察咨询电话: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你可以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他们通常能够提供相关的劳动监察咨询电话。这些部门负责管理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事务。

(2)劳动监察局:每个地区都设有劳动监察局或类似的机构,他们负责监督和管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的咨询和投诉渠道。你可以尝试查询当地劳动监察局的联系方式。

(3)电话簿或互联网搜索:你可以通过电话簿或互联网搜索劳动监察咨询电话。使用关键词如劳动监察咨询电话或劳动保障咨询电话,加上你所在地区的名称,可能会找到相关的电话号码和联系方式。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

劳动保障监察职责:

一、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

依法受理和查处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既是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一项重要职责。

举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是任何组织和个人的法定权利,是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实施中的群众监督的一种主要方式。举报能有效地扩大劳动保障监察的视野,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掌握违法案件线索,监控劳动关系动态的重要渠道。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侵害其自身合法权益的投诉有着与举报相类似的作用,但是本条例规定的投诉属于公民申请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的行为。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投诉,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受理、查处。

二、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作出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是劳动保障监察维护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尊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能。

三、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的具体体现。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工作,使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家喻户晓,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树立自觉守法的观念,对保障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至关重要。

四、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劳动保障监察作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行为,其基本职责之一就是通过各种检查方式,了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及时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作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一项基本职责,要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积极主动地进行检查。这样就直接影响用人单位和有关人员的权利和利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应当努力提高检查的效率,在人员、装备有限的情况下,科学规划,周密安排,合理运用各种劳动保障监察方式,提高检查的覆盖面和准确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劳动保障监察职责

劳动保障监察职责:

一、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

依法受理和查处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既是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一项重要职责。

举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是任何组织和个人的法定权利,是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实施中的群众监督的一种主要方式。举报能有效地扩大劳动保障监察的视野,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掌握违法案件线索,监控劳动关系动态的重要渠道。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侵害其自身合法权益的投诉有着与举报相类似的作用,但是本条例规定的投诉属于公民申请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的行为。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投诉,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受理、查处。

二、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作出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是劳动保障监察维护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尊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能。

三、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的具体体现。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工作,使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家喻户晓,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树立自觉守法的观念,对保障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至关重要。

四、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劳动保障监察作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行为,其基本职责之一就是通过各种检查方式,了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及时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作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一项基本职责,要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积极主动地进行检查。这样就直接影响用人单位和有关人员的权利和利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应当努力提高检查的效率,在人员、装备有限的情况下,科学规划,周密安排,合理运用各种劳动保障监察方式,提高检查的覆盖面和准确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劳动监察咨询电话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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