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补偿
一、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补偿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规定如下:
补偿情形: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以上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补偿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计算方式:
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在本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支付。
额外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的两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法辞退怎么赔偿
1、劳动法辞退赔偿: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过失性辞退,不需要赔偿;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未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针对上述文章中的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补偿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