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期限已过,工伤赔偿怎么办
一、诉讼期限已过,工伤赔偿怎么办
对于工伤赔偿的争议一般要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再在十五日内起诉,如果诉讼期限已过,没有正当理由的,可以依法要求侵权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期限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工伤赔偿有诉讼期限吗
工伤事故发生3年后,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和人身损害赔偿都已过期限。但如果受害者能在事故发生后3年内通过提出要求等方式引起诉讼期限中断,则诉讼期限还可重新计算。
民法典规定,一般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期限为3年。
长期诉讼期限。长期诉讼期限是指诉讼期限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期限。
最长诉讼期限。最长诉讼期限为二十年。
1.工伤后索赔有两种途径:工伤认定要求工伤赔偿和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一旦认定工伤,即可根据国家法规获得较高的赔偿。所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的3年内,要求工伤认定是索要赔偿最快也最有力的方式。
2.诉讼期限存在中止、中断的问题。中止事由包括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期限从中止期限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中断事由包括提起诉讼、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从中断时起,诉讼期限重新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三、单位不赔付工伤赔偿怎么办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赔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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