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转正式工有什么条件
一、劳务派遣转正式工有什么条件
劳务派遣转正式工条件有:
(1)个人申请。个人持获奖证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等到基层单位劳资部门报名;
(2)基层单位初审。基层单位依照申报条件进行初审;
(3)集团公司审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部对各基层单位上报人员进行汇总、审核,报集团公司领导办公会审核通过,并在集团公司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
(4)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部填写录用职工审批表,并按规定签订直接用工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员工档案如何管理
1、及时为派遣员工办理人事档案接转手续;
2、及时为新招聘派遣员工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3、受委托办理外地人员务工的各种证件;
4、按规定代办有关档案中记载的材料证明手续;
5、派遣协议到期,根据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要求,代办档案续存或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二、劳务派遣公司设立需要哪些条件
设立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
《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三、一样劳务派遣工可以转正吗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和规定,并没有对劳务派遣转正做任何的规定,因为只有签订了才能转正的说法,劳务派遣工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所以劳务派遣不能转正。
当然,如果您在用人单位做的好,用人单位可以对您进行转正,和您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不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但实际中很少用人单位这样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劳务派遣转正式工有什么条件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