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赔偿的主要项目有哪些
一、工伤伤残赔偿的主要项目有哪些
认定为工伤的赔偿项目因人而异,总的来说,可分为以下13种:
1、治(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生活护理费。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伤残津贴。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1、丧葬补助金。
12、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由用人单位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工伤由用人单位赔偿的项目包括:五级、六级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劳动者离职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还需要支付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赔偿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工伤赔偿的本人工资是指哪些
工伤赔偿中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工伤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所发工资总额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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