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不可以劳动仲裁
一、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不可以劳动仲裁
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不可以劳动仲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纠纷,可不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不可以提交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不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不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不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二、用人单位不发加班费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可不可以
用人单位不发加班费仲裁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不可以的。公司不给加班费,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者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辞退
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辞退,不签劳动合同属于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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