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如何补偿
一、合同未到期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要给予经济补偿,劳动者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合同不到期解除合同补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不到期解除合同,依法应当支付补偿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按照经济补偿的二倍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用人单位吗
一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赔偿单位的,但是如果单位给劳动者提供了培训,并且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在服务期未满之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存在其他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则需要赔偿单位,需要赔偿的费用包括下列费用: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对于合同未到期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如何补偿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