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劳动合同签署后,不可不可以辞职
一、一年劳动合同签署后,不可不可以辞职
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没到期,劳动者可不可以辞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行为的,劳动者可不可以辞职,并且可不可以向主张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我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中途想辞职是可不可以的
劳动合同期未满,员工中途辞职是可不可以的。劳动者想要辞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话,可不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保障监察,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中途是否可不可以辞职
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中途可不可以辞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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