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用补休代替加班工资
一、可不可以用补休代替加班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是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可不可以用补休代替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可不可以用补休代替加班工资,用人单位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其三倍工资的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不发工资可不可以停工
不发工资不可不可以停工,劳动者可不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或者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劳动者可不可以在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不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不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试用期没有加班工资合理
在试用期没有加班工资是不合理的行为。试用期的劳动者享有普通劳动者的权利,履行劳动者义务。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但是如果职员是在休息日被安排加班,且后期单位安排了调休,那么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行为就是合法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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