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劳动合同工资改变问题是什么
一、续签劳动合同工资改变问题是什么
续签劳动合同属于单位与劳动者之间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劳动合同,那么在单位没有降低待遇的情况下,劳动者拒绝续签订则单位可以不用支付离职的补偿金。反之,则用人单位应得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拖欠工资的劳动仲裁举证问题是什么
一般拖欠工资的话,劳动者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应当由用人单位出示自己已经支付过工资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办法出示这些证据,那么就可以认定用人单位没有支付工资,也就是拖欠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三、未续签劳动合同是否要赔偿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上班,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是否有补偿要根据以下情形分析。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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