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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种类有什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0-22 阅读: 146次

一、劳动合同种类有什么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没有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等途径来维权,可以要求单位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后仍然不签的,则可要求其向本人支付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三、什么是无效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具有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或者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的,该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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