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存在什么风险
一、公司、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存在什么风险
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存在很多的法律隐患和风险,比如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一般是不合法的。公司自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应当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书;若公司超过一个月仍不签的,则要向劳动者支付最多以十一个月为限的每月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劳动关系到分公司可以重签劳动合同吗
劳动关系到分公司可以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被调到分公司,属于对原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协商,并且需要采用书面形式来确定变更的事项。因此双方可以重签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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