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属于无效劳动合同
一、有哪些属于无效劳动合同
1、违反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规定签订的,如果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就会导致合同无效。比如,未经过劳动部门审核批准的劳动合同、未按照法定程序签订的劳动合同、未按照法定期限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2、违反公序良俗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公序良俗,如果劳动合同违反了公序良俗,就会导致合同无效。比如,违反道德、伦理、社会公德等的劳动合同、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等的劳动合同等。
3、欺诈、胁迫、恐吓等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是自愿的,如果劳动合同是在欺诈、胁迫、恐吓等情况下签订的,就会导致合同无效。比如,劳动者是在被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在被欺诈的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4、违反劳动合同法律规定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律规定的内容,如果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律规定的内容,就会导致合同无效。比如,未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法定程序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等。
以上是无效劳动合同的主要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无效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处理,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损失等。同时,劳动者也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无效劳动合同是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公序良俗等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二、怎么处理无效劳动合同
1、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根据无效的劳动合同要求另一方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
2、对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既包括以返还财产方式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关系回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也包括追究当事人的缔约责任,重点是追究当事人的缔约责任,缔约责任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原缔约过错来确定的。只要存在缔约过错,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均应对自己的的缔约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对用人单位一方承担缔约责任比较好掌握,这在《劳动法》第九十七条中有明文规定。
3、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三者二款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第九十七条规定:“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对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处理对于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因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整体效力,处理时应根据劳动法和集体合同的规定对该无效部分条款作出调整。
5、一方面,无效部分之外按劳动合同的约定确定权利义务;另一方面,对无效部分,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除此之外,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还应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6、对劳动合同全部无效的处理对于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提供劳动力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并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
劳动合同可以说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主要受《民法典》《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约束。当然,当事人签订合同,就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那么,有哪些属于无效劳动合同?常见的就包括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等。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点击下面的按钮,向我们的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