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了3年提前辞职是不是要赔钱
一、劳动合同签了3年提前辞职是不是要赔钱
劳动合同签了3年提前辞职,一般不需要赔钱。但如果劳动者有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劳动者离职的应当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主动辞职但没签过劳动合同是不是有赔偿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
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是不是有赔偿应当按照以下情形确定:
1.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且应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用工满一年后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十一个月两倍的工资,并视为已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劳动合同到期后辞职是不是需要提前一个月
劳动合同到期后是不需要提前一个月辞职的,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完结,是不是续签是劳动者自主权,不需要申请批准,告知用人单位即可。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不续签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在合同终止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书,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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