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是不是能扣员工的工资
一、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是不是能扣员工的工资
员工造成公司损失,公司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员工入职不满15天且自动离职的公司是不是可以不发工资
员工入职不满15天且自动离职的公司不发工资不合理,不论员工入职多久,以何种方式离职,只要员工给公司提供了劳动的,公司就应当支付报酬,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
如果公司借此不给劳动者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或者劳动者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三、公司不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是需要给双倍工资
公司不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不一定需要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只有存在下列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而没有订立的,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的,单位不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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