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税怎么算
一、工资税怎么算
工资计收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应交个税=(当月薪资收入-由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5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工资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已经上升到了5000元,年总综合收入60000元以下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综合所得适用)如下:
1、年度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2、超过36000-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520;
3、超过144000-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16920;
4、超过300000-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31920;
5、超过420000-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52920;
6、超过660000-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85920;
7、超过960000元的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81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二、加点工资怎么计算
加点工资的计算: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员工工资怎么计算
员工的工资按照基本工资以及实际出勤日进行计算,一般实际出勤日按照21.75计算。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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