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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等级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05-29 阅读: 169次

一、工伤伤残等级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分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虽然说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员工的所有医疗费用,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医疗配上斤的话,那么就不需要对于员工日后的相关治疗活动进行干预和帮助。将由员工自行来进行解决自己的医疗问题。但是如果员工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话,就可以直接向单位进行相关索要赔偿。

目前我们国家关于工作性的伤害在进行认定的时候是有非常确切的规定的,也是由专门的机关对此进行一定的认定,能够认定成功的话就可以获得赔偿的,同时还需要提醒注意有一些工作性的伤害,可能是后会存在工伤复发这种情况,那么也是需要进行工伤复发的认定的。

二、工伤伤残补助金的规定是什么?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在当代的社会,现代农民工如果存在着伤残情况的话是需要严格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支付伤残赔偿金的,当然前提必须是符合我们国家工伤认定的条件,同时也是需要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只有这样的话才能够确定一下最终的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的支付具体金额。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工伤伤残等级的规定是什么?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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