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违约金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有以下两种情形:
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服务期规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所谓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
常见的服务期限,有3年或5年。通常是用人公司会对下列三类人员适用:
(1)用人公司花费大量费用招聘的人员,多于用常规手段和资金招聘的人员;
(2)用人公司投入大额资金进行过特殊培训的人员,例如飞行人员、银行职员;
(3)用人公司为其提供了特殊待遇的人员,如提供住房、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
2、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所谓竞业限制,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公司约定在离职后某段时间内,不得在某地域从事某行业的限制。
(2)常见的期限是2年,但竞业限制只能用于用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对其他员工是不能适用竞业限制的,即使签订了协议,也会因违法而被认定为无效。
(3)因此,劳动合同是可以约定违约金的,但仅限于上述的两种情形,除此之外,不得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4)当然了,并不是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最终劳动者违约了,就必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的,最终是否需要支付及支付多好,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的。不过,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并且产生纠纷的,必要时可以积极采取维权措施。
在当代的社会,劳动合同从本质上来说也是一种合同。所以也是能够适用我们国家关于合同的相关法律规范的,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当中可以约定违约金,意味着双方当时是可以关于会员问题作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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