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险与意外伤害险的区别
一、工伤险与意外伤害险的区别
据了解,意外险和工伤保险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性质不同: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保险方与被保险方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员工参保,否则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2、存在的法律关系不同:意外险的法律基础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关系;工伤保险的法律基础是国家管理职能的实现。
3、实施目的不同:意外险是通过顺应人们规避风险的要求而获取利润的一种经营行为;工伤保险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4、保费缴纳方式不同:意外险的保费是由投保者个人承担的,当保险公司收支不平衡时,国家财政不给予任何补贴;工伤保险的保费则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员工无需缴纳。当企业收支不平衡时,由国家财政予以补贴。
5、保障范围不同:意外险的保障是不分时间地点以及受伤原因的,主要针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同时,如果被保者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还可以按比例赔偿残疾津贴;工伤保险只对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因此从全文叙述就可以得知,未签合同未购买保险的临时工工伤赔偿的方法为:临时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未能购
二、工伤赔偿的要求有什么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亲属必要的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康复、社会康复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职工(包括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赔偿是以工伤等级为基础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获得,要按照法定的赔偿项目支付赔偿款,若是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赔偿的费用需要用人单位自行支付,可以给劳动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和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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