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工伤未评残如何赔偿?
一、法律规定工伤未评残如何赔偿?
法律规定工伤未评残需要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赔偿。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依据《社会保险法》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认定后一般还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二、工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因此,只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那么单位就必须给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我国规定的社保中的一部分,而当事人如果发生了工伤,那么首先需要到工商鉴定机构去鉴定工伤认定之后,就可以向社保局提出申请,要求社保局进行赔付。
发生工伤之后,那么有两个环节是必须要经过的,首先第1个环节就是进行工伤的认定,这是属于前提的条件,其次就是需要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这是属于赔偿数额确定的必要的环节,所以如果没有进行这两个环节的话,是没有办法完成工伤的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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