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发生了工伤谁负责
一、如果是发生了工伤谁负责
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的话,那么应当是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如果职工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就业的,那么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的话,那么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工伤医疗费谁付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
三、工伤医疗费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6.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果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民事责任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民事赔偿,如果民事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则由其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进行补差。
四、发生工伤事故负责人怎么处理
负责人对工伤事故的处理流程如下:
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员工治疗完毕或者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判定伤残等级。
4.待遇审核,员工或者单位根据医院的治疗发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下发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以及伤残补助费用。
5.如果员工需要解除劳动关系,有伤残员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待遇。
如果发生了工伤谁负责,原则上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责任一般在用人单位,如果因第三人导致工伤的,则第三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您遇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可以通过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律师在线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