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伤残与交通伤残鉴定一样吗?
一、工伤的伤残与交通伤残鉴定一样吗?
工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不一样的,二者的等级评定标准、鉴定对象以及鉴定后的赔偿都不一致。工伤鉴定是对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或者是在上下班的途中非因本人主要过错的交通事故而遭受的人身损害,按照工伤鉴定的标准进行鉴定,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则是针对于由于交通事故而伤残的人员,以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进行,无身份限制。
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适用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而道路交通伤残鉴定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适用的标准则是人身损害或交通事故鉴定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一般来说,同样的伤情,劳动鉴定的标准比司法鉴定的标准要高一些,对于同一种伤情,工伤伤残等级要比交通事故等的伤残等级更有利于伤者。
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什么?
交通事故发生后赔偿的财产损失如下: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的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根据交警部门规定,一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要在10日内完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两者的评定标准是不一样的,交通事故后所赔偿的不仅是车辆的损失费,还包括受害者的营养费,误工费,医疗费等。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需要在10日内完成,是由交警部门到现场勘查之后作出的,在认定书中要有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调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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