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三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1、干三个月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两个月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没签劳动合同工作三个月辞职,除了第一个月是基本工资外,余下两个月应当按照双倍工资赔偿。
也就是说员工辞职可以拿到五个月工资。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二、无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具体是怎样计算的?
1、双倍工资按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计算。
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也即公司支付的是差额。
2、没签定劳动合同辞职,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职员在提出赔偿请求的时候,首先需要确定自己已经在单位工作了一个月以上,且需要拿出相关证明自己与单位确实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证据。由于现行法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需要采取书面的方式签署,故此单位不得以与职员达成口头协议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三、解除劳动合同后公积金怎么处理
职工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与所在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或原单位破产、撤销、注销,暂无新的接收、就业单位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及账户内的本息余额转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设立的集中封存户内封存。单位经办人员应持职工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到经办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集中封存手续,经办银行审核后签发《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凭证》,由单位转交职工本人签收。
封存满二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办理提取、销户。以后重新就业的,另行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按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其中年龄达男50周岁、女45周岁,可按本人要求不予封存,办理提取、销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1000元以下的,可以不封存直接提取其账户内的余额并销户。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三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这个文章当中也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是需要按照双倍的工资来进行赔偿的。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