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工伤都有哪些补贴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每个省份的补贴都不一样。
各省制定的本地化政策中,不得与国家制定的法律相违背,但有些规定是可以互相补充的。
一、如果警察在当地参加了工伤保险,依《工伤保险条例》,享有相应的工伤医疗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
(1)工伤赔偿标准: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伤残津贴;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二、如果警察在当地未参加工伤保险,依《公务员法》,享有其规定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的伤残抚恤金补助待遇。
三、依《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民政部等联合制定),由当地民政部门依法给予抚恤金补偿。
上述几项中,具体金额需依不同法规标准,鉴定相应的伤残等级,依规发放。详细请咨询业务部门。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警察工伤都有哪些补贴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