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和雇佣怎么区分
劳务和雇佣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区分:
1、关系主体不同。在劳务关系中,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其双方主体比较多元化。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只可能是自然人,不存在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作为雇佣关系中的雇员;
2、主体地位不同。劳务关系主体之间只存在经济关系,劳动者自主提供劳务服务,用工者支付报酬,彼此之间不其他存在人身隶属关系或依附关系。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必须根据雇主指示范围内进行劳务活动,雇员要服从雇主的指挥和管理,双方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隶属关系与人身依附关系;
3、工作条件提供主体不同。劳务关系中的劳动方一般只提供简单的劳动力,在需要生产工具时,也是自备,工作场所根据提供劳务的需要随时变动。雇佣关系中,雇员一般在雇主指定的工作场所,利用雇主提供的生产资料进行社会劳动;
4、关系存续期间长短不同。劳务关系中,劳务需求方所要求的劳动服务往往是一次性或在某一特定期间就可以完成,在完成约定的劳务后,双方关系就自然解除。而雇佣关系因为雇主所需要的劳务量一般相对比较大,技术含量也要高于劳务关系,因此,雇佣关系的存续期间一般要比劳务关系久;
5、法律适用不同。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伤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6、紧密程度不同;
7、待遇以及劳动报酬不同。
一、鉴别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方式如下:
1、双方主体资格。根据相关法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可构成劳动关系中的用工方,自然人不能构成用工方,劳动者则必须是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体则非常宽泛,单位和单位之间,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间,单位和自然人之间均可构成;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劳务关系双方完全平等,仅存在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
3、用人单位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员工不占有生产资料,单位对劳动力有支配权。劳务提供者大多利用自己的生产资料,自行组织、安排劳务活动;
4、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行使工资,奖金等方面的分配权力,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方式多以工资的方式定期支付,一般是按月支付,有较强的规律性;
5、劳动者付出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者的劳动力具有用人单位生产所必备的生产要素的性质;
6、劳动关系反映的是一种持续性的生产要素的结合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应较为稳定和紧密。而劳务关系通常具有临时性、短期性、一次性的特点。
总之,劳务和雇佣都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鉴别鉴别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方式较多。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相关法律保护,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签署。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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