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未签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未签劳动合同可能会获得双倍薪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不是本人签的劳动合同不一定违法,劳动合同应当经本人确认签字才有效。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别人代签的,具有法律效力:
(1)劳动者书面授权别人代签;
(2)劳动合同有别人代签,用人单位事后把合同文本交付了劳动者,劳动者没有异议,且双方已经实际按照合同履行的。
在这些条件下,用人单位代签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二、订立劳动合同需要遵守的原则有哪些?
订立劳动合同需要遵守的原则包括合法原则、协商一致原则、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等价有偿原则等。
1、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2、协商一致原则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3、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4、等价有偿原则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现行法明确规定了单位在与职员建立用工关系的时候,就需要与职员签署劳动合同。但在实际生活之中,依旧存在虽然建立了劳动关系,却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形,对于此种情形,若是职员入职已经超过了一个月,那么可以向单位提出获得双倍薪资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