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工厂搬迁要赔钱吗?
一、劳动法规定工厂搬迁要赔钱吗?
1、劳动法规定工厂搬迁一般情况下是不要赔钱的。工厂要搬迁因此造成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不能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厂搬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厂搬迁赔偿标准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支付半个月工资,按照工作年限、工资标准分段计算。工人跟随工厂搬迁的工厂应当给予工人拆迁安置费,工人解除劳动合同的工厂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面对搬迁问题,员工出于各种考虑,首先想到的就是要求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企业搬迁的事实,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劳动合同法》也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约定内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企业搬迁,可能是同一行政区域内近距离的搬迁,也可能是跨区域的搬迁,该行政区域是指企业所在地级市的范围。
若劳动合同中有“工作地点不能变动”“变动工作地点需协商一致”的约定,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固定了劳动者的工作地点,用人单位自愿对自己的管理权利进行限制,是有效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义务,而搬迁后,用人单位在事实上履行不能,故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当代的社会工厂搬迁之后,劳动者离职的是否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补偿或者说是赔偿,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来作出判断,比如说因为搬迁的距离比较远,导致合同的内容发生了变更,那么这种情况之下是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的,如果搬迁的距离比较近的话,就不需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