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工作时间是否要支付加班费
一、延长工作时间是否要支付加班费
要看是否是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若是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但要是劳动者自己主动自愿延长工作时间,并非用人单位要求的,则此时单位可以不用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需要支付加班费。在工作日延长的,至少需支付一点五倍工资的加班费;在休息日延长且没有补休的,至少需支付两倍工资的加班费;在法定节假日延长的,至少需支付三倍工资的加班费。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平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工资最长可以追回多少年
对于劳动者可以追回多少年的加班工资,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从实操上来讲,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1、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2、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一般公司会依法保存2年的工资记录,也就是说在发生加班工资相关纠纷时,只用提供2年内的记录作为证据,所以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可追回2年的加班工资。对超过2年部分的加班工资,原则上只能靠劳动者自己举证,而实际上劳动者一般很难证明单位未支付2年前的加班工资,也很难保留全考勤数据、加班记录、加班邮件等,那对于这样数额确实无法查证又没有有力证据的情况,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是不予保护的。这时,之前的加班证据是否保留足够充足,就决定了劳动者能要回多少加班费。
总的来说,作为劳动者,具体能追回几年的加班工资,没有统一的标准,只是由于法律规定公司应该保留2年的工资证据,因此,从实际难度上来说,时间短、2年以内的比较容易追回,时间长的则全看自己加班证据的保留情况。同时,如果是离职后追索加班工资,还要注意离职后1年的申诉时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