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辞职了有补偿吗?
一、没签劳动合同辞职了有补偿吗?
1、没签劳动合同辞职了不一定有补偿,若是存在以下情形,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常见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试用期没办入职且主动离职有经济补偿吗?
试用期没办入职且主动离职一般没有经济补偿,但是若存在下面的情形,也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1、 公司没有及时发工资或者足额发工资的
对于公司没有及时发工资或者足额发工资,导致职工主动申请辞职的是可以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赔偿的。
2、未依法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建立劳动合同的,单位必须依法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但是还是有很多公司为了省钱,会不给劳动者交社保,或是给劳动者一两百的社保补贴,从而不缴纳社保,这些情况都是违法的。
所以凡是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社保,或是已经协商或者被迫写下放弃参加社会保险保证书的劳动者,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单位进行经济补偿。
3、未按照规定提供劳动保护的
公司为保障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和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健康,要提供劳动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提供劳动保护导致职工辞职的,也可以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不管职员是自己离职,还是被单位辞退,只要是满足了既定的条件,那么就可以获得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若是单位不支付,那么单位可能需要支付赔偿金。根据现行法的规定,赔偿金在数额上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职员在劳动关系解除的时候,可以依法判断自己是否可以获得补偿金。